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新闻摘要

“三权分置”盘活农村空置房屋 农宅使用权富矿可挖

发布时间: 2018-07-17 作者: 电子政务中心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浙江绍兴上虞区租赁出去的农村宅基地和农村住房已经开始颁发使用权证,颁发的对象是租赁农村住房的经营者。当地政府先行先试,本着农村宅基地和农房三权分置的精神,在农民和经营者签订租赁协议后,再给租赁者颁发农房使用权证。到目前为止,上虞区有上万处闲置农房被“激活”。

我省也有一些地方已经探索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今年初,南京市高淳区东坝镇游子山村小茅山脚自然村将一块面积为14.5亩的闲置宅基地租赁给一家旅游企业建民宿,租赁期限为40年,租金580万元一次性交付。租赁期满后,土地连同地上附着物收归自然村所有。除了高淳东坝镇,淮安市盱眙县去年开始探索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今年出台了全域推进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暂行办法。很多闲置农房变成农民手中的经营和创业资本。

不过,像高淳和盱眙这样的做法,省内并不多见,也没有地方尝试宅基地和农房三权分置后颁发使用权证。之所以如此,用一名乡镇干部的话来说,主要还是思想解放不够。还有干部担心盘活农宅资源后,仍然引不来民宿、养老等项目。其实,不少投资者在为没有充足的农宅资源犯愁,因为将农宅改造成养老设施,成本低、特色明显,是新业态。(来源:新华网)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