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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水利部门热议中央出台“水十条”

发布时间: 2015-08-24 作者: 水利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为达到全国水环境质量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超采严格控制等目标,国务院印发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该计划对我国2030年之前的水污染防治提出了周密的计划与措施,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好政策。

不可否认,近30年,我国的经济飞速发展,但我们也应看到,在经济飞速发展的背后,是许多环境牺牲,其中水污染问题更是重中之重。众所周知,我国是一个贫水国家人均水资源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用水问题严重,在这种形式下,国务院出台“水十条”规范国内用水状况让我们看到了政府经济环境一起抓的决心,将总书记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的发展精神体现的淋漓尽致。

    我国的用水标准在前行,监管也应立即跟上,没有监管的标准只是一盘散沙。因此在水十条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应组织人力物力,严格把关水十条的实施情况,建立定期汇报制度,对个地方各企业的实施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掌控全局,不断根据新形势作出新对策,这样才能保证水十条强有力的实施,才能真正将纸上的利国利民变为实际的利国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