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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中航船舶、三福船舶两家企业顺利通过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复审评价

发布时间: 2017-02-23 作者: 经信委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2月21日至22日,省经信委副主任秦雁一行10人来我区对泰州中航船舶重工有限公司、泰州三福船舶工程公司开展生产条件评价,专家组对照国家标准《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CBT3000-2007),通过查看企业生产现场、查阅评价材料、现场问答等方式,对企业的通用要求、管理要求、人员要求、计量检测要求、生产设施要求、生产设备要求等专项进行了复审审查,两家企业均顺利通过一级I类钢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复审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