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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港区设立政府资金池 创新债务管控新模式

发布时间: 2016-09-09 作者: 财政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近日,为进一步盘活平台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调剂资金余缺,防范债务风险,拉动经济发展,高港区设立了政府资金池。一是加强资金归集和使用。将各融资平台经常性资金余额扣除近两个月用款计划后的结余资金,作为经常性资金余额列入资金池管理范围。资金池内的银行存款可实行相互调度,专项用于偿还到期贷款或流动资金应急周转。二是加强资金调度管理。建立资金申请、审批、拨付、使用、还款层层审核、报批的工作程序,细化借贷方之间的权利义务,明确规定如融资平台公司未能按期归还调度资金的,区财政局将暂停园区和区级融资平台公司往来资金和支出项目资金拨付,扣减资金优先偿还调度资金借款本息。区政府将不再受理该单位请求政府协调支持的一切事项。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成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督促各融资平台按要求如实报送债务明细表、资产负债表、资金平衡表等各类报表,不得虚报、瞒报、拖延不报;积极协调银行调度资金,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资金调度,对因不配合相关工作构成违纪的,区监察部门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预算科)